海棠书屋 > 网游小说 > 妖魔企业家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人无横财不富
抢,但绝对不允许偷!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就林野本人来讲比较严重的问题:花钱太快,必须想办法弄点横财了。

    当初的四千多万,划给金属公司两千万,林野自己留下了两千多万,这些天已经花掉了一千多万,地下基地的建设还需要至少一亿呢,不指望横财,那是不可能滴。

    有人说,原始资本的积累大都是丑恶的血腥的,对于这个,林野并不反对,于是就给洪海打电话:“海哥,我要抢钱,你给提供个目标吧。要求只有一个,对方不是好鸟,我抢的应该是不义之财。”

    “抢啥啊兄弟?”

    海哥在那边肯定会一脸惊讶:“以你的能耐,赚钱只是小事,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这也是小事啊,黑吃黑而已。”

    林野笑道:“这个人选,可以是你的对头或仇家,海哥你人缘再好,也不可能没个恨到牙痒的吧?”

    “还真……有!”

    海哥笑呵呵回道:“那家伙是个贩毒的,当年和我抢过地盘。我这细皮嫩肉的,身上只有三条刀疤和一个枪眼,都是那小子送我的。”

    “就他了!”

    林野当即决定:“贩毒的赃款,人人得而抢之,没多少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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