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众人都怕皇上拿这“另”字把语气一转。
“清宁王不顾手足之情,于景元三十二年设计陷害襄王,逼国大将军常项谋反,陷百姓于水火,令朝廷劳兵伤财,远征洛城。却纵逃叛逆,以致景元三十五年常项另立朝堂,战火又起,军民死伤无数。清宁王虽平叛成功,然损失惨重。若无因,也无果。过大于功,此一罪。”
“景元三十三年九月,清宁王受命安排祭天事宜,然而华云山上,先帝遇刺受惊,虽经查证,是前太子宇文玄晟暗中勾结奉仙教人为非作歹,可是清宁王身在其位,却没有恪职尽责,致使先皇重伤,此一罪。”
“景元三十四年正月,宇文玄晟私置龙袍,谋逆犯上,罪现潜逃。先皇令诸王留守天栾城,共查前太子行踪。期间,清宁王尝违背旨意,擅离职守,目的不明,行踪不清,此一罪。”
“景元三十六年二月,清宁王于宴请各国使节之席上不告而别。如此傲慢不尊,有失体统,又令朝廷于众属国前尽失颜面,此一罪。事后不经先皇允许私自离京,令先皇倍感担忧。行此不孝之举,此一罪。且无缘无故,外出远游,不知欲行何举,此一罪。”
“景元三十七年二月,奉仙教强掳皇家女眷……”
众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