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几年前救过护国侯之女,后此女死活要嫁与他,最后随了他为妾的事厅内众人皆是知道的。这时又听到君宜如此言语,不由得皆饶有余味的看着余侯爷。
“叶姑娘客气了,此为本侯份内之事。”徐侯爷仍是不动声色的端着他那心爱的酒杯说道。
“哦,是的,小女子倒忘记了,徐侯爷乃是任督察百官的御史之职的父母官大人。”君宜又向前施了一礼,柔声说道:“君宜有—官员案子欲请教于大人,望大人不吝赐教。”
“叶姑娘请讲。”
“多谢侯爷,在此之前,小女子还有几个问题请教。”
“讲”—副有事快讲,无事快滚的模样。
“多谢大人,”君宜施施然道:“大人,若—个父母官欲纳—良家女子为妾而此女又不愿,而这个父母官却要强娶,请问大人,这于理于法合乎?”
“不合。”徐侯爷答道。
“既是于理于法不合,此父母官是否已构有强抢民女之罪,若是如此,此父母官应受何刑法处置?”
侯爷答曰:“若事实成立当获罪,若获强抢民女之罪,依我朝之法当贬其官,罚没家资若干。”
“哦“君宜又慢条斯理道,“小女子记住大人所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