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周期漫长等多种原因,大多数飞手并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学习培训,只是在商家的简单操作指导下便进行飞行实践,规范飞行意识差,飞行技巧掌握不到位。这些无人机飞手一旦违反无人机飞行管理的相关法规“黑飞”,就会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其次呢,相关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刀切”的问题。
电视是社会公众服务事业,与一般的个人航拍飞行活动和商业航拍飞行活动不同,电视新闻具有基础的社会服务性质,行业具有成熟的新闻制作、人才管理和职业伦理规范,运用无人机航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有一定约束和保障。这一点和自发性、追逐利益的,个人的、商业的航拍飞行行为明显区分。为适应无人机行业发展的现状,规范其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民用航空局有针对性的出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和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无人机行业发展的规章和制度,对无人机管理和约束越来越紧,笼统界定经营性飞行活动,没有将新闻行业的特殊性考虑在内,制度存在明显的“一刀切”。
新闻主管部门能否积极作为,结合行业实际与民航单位沟通协调,制定出一套符合既符合无人机管理行规又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