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问题,被交通银行退了票。
小商听后大惊失色,连忙去找吴主任汇报。
吴主任听后轻描淡写地说道:“没有什么大问题吧。要不我让他们重新开一张吧。”
小商心神稍定,就说道:“吴主任,那么我把昨天那张进账单的凭证抽出来吧?”
吴主任摇头道:“小商,就不要抽来抽去那么麻烦了。你可以在三月份做一个红字凭证进行冲销嘛。”
后来,吴主任那边也并没有让中州信托投资公司再开一张支票过来,而是直接从中州信托投资公司那边重新购买了国债。
小商心中就大大的划了一个问号。他一直在想,吴主任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要继续购买国债,干吗非要在月底之前赶着卖出呢?小商忽然间想起来,业务部和中州信托投资公司这些国债交易签订都是国债代理买卖的合同,并没有签订了国债代为保管合同,而且国债购买之后并没有转回资金管理中心,而是在中州信托投资公司进行短期存放。而这这短期存放期间,中州信托投资公司并没有向资金管理中心开具《国债代保管凭证》。这些东西在会计期间还无所谓,一旦到了月末需要结账时,就必须在财务报表上进行反应。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国债代保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