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这一部分差额就叫做存贷差。
对于这种交易。金融机构一般会同意。因为他们非但不用承担什么风险,而且会赚取存款和贷款之间地利息之差。
那么金融机构为什么不用承担风险呢?因为金融机构会和存款单位签订一份《指定放款协议》或《指定贷款协议》,这也就是指定贷款和指定放款名称的由来。在协议中,存款单位和金融机构会约定好,这笔存款只能用于存款单位指定单位或个人的信贷。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实际上把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存款人或存款单位了。
那么存款单位冒这么大的风险,有什么好处呢?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或贷款单位都会事先和存款单位约好,出了金融机构支付给贷款人利息之外。他们私下里另外还要支付一笔高额利息。
虽然支付的了高额利息,但是贷款人在这笔交易中也获得了好处。因为他们能解决企业迫切需要的资金。而有了这些资金所赚取的利润要远远高于他们支付的高额利息。
这种交易地风险就在于。假如贷款单位拿到贷款之后所做的业务收益预期达不到他们地目标,那么就面临亏损的问题。这时候偿还贷款就可能生问题。更有甚。贷款单位根本就是在搞诈骗,利用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