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毛病又犯了,他一旦充满斗志的时候,总是想象自己功成名就,提前演练,免得到时候别人看出来他刚刚获得第一桶金。有人在网上问“怎样才能让别人以为自己经常来星巴克?”其实每个人都有这种滑稽的心理,毕竟90%的人都是从吊丝成长起来的,还有百分之八十九永远就那样。
居尘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外公,他的其中一根手指,也是怪怪的,好像是中指,没有指甲,好像一颗小脑袋,小时候曾经很好奇问过,答案已经忘了,即使没忘记,可能外公也没对一个小孩儿说真话。
外公是居尘家族里最有文化的人,至少人家是公务员,住在政府大院,还会讲故事,小时候居尘最喜欢外公讲的故事,当然,具体是什么故事,善忘的居尘早就忘光了。据外公说,居尘小时候很爱说话,随便逗一下就叽叽呱呱讲个不停,可是长大之后沉默寡言,让外公很失望。
没办法啊,居尘脑子里全是区块链这种知识,或者是怎么用标准烛光来确定一亿光年之外恒星的距离之类没用的知识,而乡亲们的认知跟石器时代的祖先似乎也没有太大区别。怎么跟故乡的乡亲们交流?只好沉默以对了。
故乡距离红棉市并不远,花了三个小时就到了自己家,洗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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