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星传媒,选择她的话。
好像也可以的。
若是杨蜜没有离开的话,杨蜜当然是第一人选。
不过。
这就是离开的代价。
陆晨他们也没提什么要求,就直接放她离开。
这在娱乐圈绝对是绝无仅有的。
明星提前解约绝对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么说吧。
明星想签约新的经纪公司,要么熬到原公司的合约到期,要么就得赔付巨额违约金,“赎回“自己的自由。
但是现如今的明星经纪约,到处是陷阱和不平等条约,合约未到就想解约,简直比登天还难。
举个例子。
何老师在参加综艺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时,就曾谈到国内艺人合约的现状,直言在如今的娱乐行业中,经纪公司在合约中设下套路,拿违约金赚钱已经是常态。
他爆料,现在很多经纪公司会一股脑签100个艺人,只要有一个红了就不算亏。
剩下的那些不红,公司也不会捧,等到艺人待不下去了要解约,就可以赚艺人的解约钱。
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节目中,何老师还分享了他朋友的经历,这位朋友当年在签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