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辞职报告交给她,她看了几眼,然后把报告扔在旁边问我当初为什么决定来公司工作。我说我挺喜欢这份工作,喜欢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也很喜欢公司的氛围。我知道我在说谎,但社会经验告诉我,在某些时候谎话非说不可。汪老板说她知道我待不长久,但多少给公司带来了些利益,她最后让我再写个申请,申请将我德语补习的第三期学费也让公司帮我交了,她签字之后去去财务处报账。我有点儿惊讶她会这么做,第二期的学习还有一个多月才结束,第三期也在两个月后才开始,那时我已经不是公司员工了,但她还让公司为我付第三期的学费。我心有惭愧,知道受之有愧,告诉她无功不受禄,作为已经离职的员工没有权利再享受那样的待遇。
“冯老板的事儿已经过去了,你也别想太多。”她说:“他当初一直在我跟前夸你。”
最后她再次重申,我对公司做出过贡献,最后帮我交齐外语班的课费乃是公司的责任所在。并让我完成工作交接,当月的工资财务在核算之后会打我卡上。
我本来准备了一大堆措辞,来对汪老板可能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让辞职过程更加顺利。没想到她却如此的干脆,虽然我自认为这个老板很了解,但在我辞职这件事情上如此的干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