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她,就这样不发一言地看着,没一会儿,叶语蓉就狼狈的错开了眼光,身上那股精神气也写了大半。
最是心里发虚的人越是喜欢用高傲的外表掩盖,高高攘攘地弄得人尽皆知,要不是怎么会有一句话:不叫的狗才咬人?
她不是不聪明,而是这么多天的不闻不问早已消灭掉了她的高傲,甚至是恨,人是一种必须群居的生物,何况她是是习惯了的前呼后拥的生活,又怎么忍受这种无人问津的日子。她不是不闹,而是没有人会听她闹,又有什么意思呢?
至于歇斯底里乱吠乱咬的人,也不过没有了理智罢了,所以她是聪明的,而她最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至少不会太累,这样的人知道什么才会对他们最好,至少有一丝希望,他们就不会傻的放弃活命的机会,因为活着才有希望,希望把以前折辱自己的人杀光,但是他们疯起来也是可怕的,比一般人更难对付。
慕容明就是难对付的人。
“你到底想干什么?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你到底告诉我啊,告诉我!”叶语蓉暮然站起身扑到叶倩墨身前,双手紧紧的拽着她,狠狠地大声喊道,这该死的地方,她快疯了,出了一个哑巴,一个人也没有……
“这就是地狱,”叶倩墨任她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