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
所以,如今地上躺着的这把枪,不是陈东的。
那是一把银色的沙漠之鹰,整个枪体狂野彪悍,如一把累世凶兵,正不断朝外散发着慑人的煞气。
陈东弯腰将这把沙漠之鹰捡了起来,掂在手中,有些微沉,经过特训营的不断训练,如今的陈东虽不至于嗜枪如命,却也对各类的枪械有了基本的认识。
如果单论实用姓的话,沙漠之鹰在半自动手枪中,绝对排不到太好的名次,因为沙漠之鹰的枪身过重,后坐力过强,弹药的爆发威力过大,在对战当中,还不等你举枪瞄准敌人,恐怕你就已经死了。
所以对于陈东来说,一把沙漠之鹰,绝对还不如一把五四手枪好用,迄今为止,都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国家的正规军以及特种部队,会将沙漠之鹰作为制式枪械的。
陈东看着手中的沙漠之鹰,皱了皱眉,他不知道这把枪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包袱里面,同时也对于这么一把观赏姓更胜实用姓的手枪,有些无奈。
当然,沙漠之鹰也有着它的优势,那就是威力极大,因为采用的弹药都是单发威力达到突击步枪单发威力级别的大号高爆手枪弹,所以手握沙漠之鹰的你,甚至能够在200米之内,轻易将一头麋鹿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