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义龙其实是不太看好许振坤和他女友的婚姻的,用凯蒂的分析,就是“各怀鬼胎”。
与宗主国不认可婚姻财产协议不同,至少澳新两国是认可婚姻存续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婚前财产协议的:倘若许振坤在新南威州结婚,那么必然会找他在当地法律代理人草拟一份财产协议;但女方好像知道宗主国即使写财产协议的用处也不大,于是就坚持在伦敦办婚礼。
所以,许振坤筹备结婚事宜时,拉着林义龙,把各项财产的性质去向还有应急方案都安排妥了——为了避免其他问题,林义龙和许振坤还找了他在出庭律师培训时的婚姻调解专长的老师帮他看一一核验过。
许振坤在婚姻中最关键的解决,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结婚。在不列颠,不是随便能找个地方结婚就行的。
不列颠是有仪式婚要求完成注册的。就算是再简单,也是有婚礼誓言的。考虑各个族群都有上婚姻风土人情不同,理论上任何宗教或者礼宾组织都可以颁发结婚证书的,但只有在“居民注册管理局”备案的场所颁发的证书才能通过该机关的婚姻注册。
此外,就算是注册,作为外国人,许振坤和他的未婚妻要在注册前至少给予当地自治机关71天的提前申请(如果是本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