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初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这种超超超长篇都快结尾了……
果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