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凌切磋,洛凌自然不会拒绝,一来一往两人自然熟络了起来。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洛凌发现兴进是一个奇葩的人,所有的钱都用来修炼,生活上能节省就节省,平时连个衣服都不买,所以给人的感觉就很扣,。
洛凌比较欣赏兴进两点,一是性子稳,给人的感觉很靠谱,第二点就是这家伙足够穷,且坚!这就很难的,和大头有一比。
正所谓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样的人内心都是有着一股子不会轻易熄灭的熊熊烈火!指不定哪天就能化为火海!
洛凌来到一处群居宿舍,这里是学院最便宜的住处,兴进很喜欢住在这里。
单手搭载车窗上,从墨镜中看到一个短小精悍、黑不溜秋、背着长棍的肌肉男向洛凌走来。
洛凌取下墨镜道:“我草,黑头,你能不能注意点,也不看看今天什么日子,那可是全国各地的天才齐聚啊。
到时候我们站在那个擂台上,台下那群新闻媒体一阵咔、咔、咔的乱拍。
你那破裤子和补丁上衣你不觉得丢人啊,真亏了你买的是牛仔裤,要是休闲裤或者别的,还真经不起你这么穿,小弟我是真服。”
兴进不顾洛凌的吐槽自顾自坐在副驾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