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散台和卡座,来到一处包厢,将他扔到沙发上后,便不管不顾的一溜烟消失在人群中,过了约莫半刻钟,打扮完的他再次出现在李竹贤面前。
不过此时的二哥早已不是白天那副打工人的模样,穿着一身不知什么牌子的高档西装,左手百达翡丽,右手劳力士,大拇指上还戴着明晃晃的大金戒指,梳着和周润发一样的大背头,为了给头发定型,脑袋上怕不是抹了有足足半瓶啫喱水,一副挖到金矿的暴发户模样,哪里像是个首尔富二代?
西装革履,人模狗样。
靠近一闻,还有一股高档古龙水的刺鼻味,和那天偷跑少女时代时的味道一模一样。
“忙内啊,这你就不懂了。”二哥臊皮的一抹头型,对着李竹贤挑挑眉头,跟随着音乐的节拍律动,摇头晃脑,吊儿郎当补充道:“来夜店,就要有来夜店的样子,不穿的花哨一点,怎么能吸引那些雌性的目光呢?”
说着,还拍了拍自己没二两肉的瘦排骨,看李竹贤的目光就像是在看土包子。
论夜店经验,李竹贤确定给他提鞋都不配。
“噢?是吗?那你今天怎么不抽古巴雪茄了?我记得每当你穿上这身行头的时候,不都很喜欢在嘴里叼上一根雪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