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的说着闲话,心里想着可惜了这小伙子,看他穿着打扮,还戴着手表,人也俊,如果没结婚可以介绍给我家招娣,来娣,带娣······
用肉眼比量一下,李红军觉得冯小美得穿37码半的鞋子。
别奇怪,这个时期的鞋子有半码的。
李红军本着买大不买小的原则,买了一双膏药皮皮鞋,或者用小皮靴来形容更贴切。
因为小美姐长得白,他还特意选了一双很艳丽的红色,开单子交钱的时候这一双小皮靴37元5毛钱。
普通的矮腰皮鞋才22元钱,但谁让冯小美穿红色的小皮靴好看呢。
他刚涨的工资,四十块出头,这一双皮靴用了他近乎一个月的薪水。
从此可以看出,这个年月皮靴是奢侈品,一双皮鞋就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可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如果一家就一个职工,工资用来吃喝养家都勉强更别提买吃喝以外的东西了,到年底能给自家孩子做件新衣裳就算不错了。
像李红军家里这样四口人全都有工作,还是高薪职业的真不多见,即便在京城华夏的心脏这样的城市也没多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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