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并非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拥有特殊的手段能够找到这里。此人已失血昏迷,再拖下去引起休克,死亡几率百分之百。
李正一最终还是选择救人,原因有两个:首先,他没法在明知会死人的情况下,转身离去,既然兴起好奇心,如果再漠视生死,他过不去心中的坎。其次,也是关键的一点,他无法确定这人死亡后,会不会被警察顺藤摸瓜查到他。这种事情一旦事后查到,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当然,李正一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报警。可因为前世的原因,他对警察天生就没有好感,再者说,抛开这些不谈,单单报警之后如何解释也是个大问题,难道跟警察说想来老宅顺点东西?或者实话实说,说自己的鼻子特厉害?
自己想想都觉得不靠谱,觉得救人反而更妥当,只要把人弄到医院,随便编一个在哪发现的理由,然后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
李正一先退出老宅内堂,在偏屋找到一些看起来有点价值的古旧废弃物,连同内堂的年轻男子一起搬到大门边。然后退出大门,反手虚掩,快步离开老宅。
接下来,李正一花费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租来一辆带蓬的三轮车,开到老宅。先围着老宅转上一圈,确定无人,便快速进入大门,把年轻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