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一本是中文的,全都被告了!
被谁告了呢?
那自然是被克里斯托弗诺兰给告了呗,当然了,他没用自己的名号,因为他觉得这个事儿真心的是太奇葩了,用自己的名号去告‘自己’,这要是被别人揭发出来,那以后可真没脸在江湖上混了。
没错,就是吴祥的那个极品的‘病毒式营销’!
咱们自己告自己,只不过这个写书的‘自己’,那是没多少人知道的,而人民所能知道的,那就只有书中的设定,实际上也就是电影的设定。
这个营销确实够极品,确实够奇葩,不过,它的效果也是钢钢的。
“《盗梦空间》遇到侵权,制作单位告上法庭!”
“还没上映,《盗梦空间》即遭泄密?!”
“作者大呼冤枉,声称根本就没看过《盗梦空间》!”
是啊,这电影还没制作完成呢,你要能看到才奇怪呢。
这些个新闻一出来,马上就引起了更广大影迷的关注。
怎么有个‘更’字呢?
很简单啊,因为克里斯托弗诺兰,他本身就有很大的影迷群体,在《盗梦空间》这部电影在筹备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很多影迷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