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更加的暴露美国医疗体系的弊端的,因为这个输,是有原因的。
“根据美国法律,宪法,尤其是第九修正案,原告伍德鲁夫先生,完全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医疗救治方案……”只是法官说的,这……
不对啊,宪法都是站在伍德鲁夫这边啊,那他还能输?
法官的话,人家还没说完呢,“但医疗救治方案,被解释为,需要得到fda的批准,所以……”
哎对,宪法规定了你有权利,可你还得听人家fda的,那美国宪法……
岂不是屁用没有?
也不能这么说,不能这么说,只是后人新的法律,给宪法各种解释,然后让很多的事情,比如这个违宪,变成合法就行了。
“本庭深感fda方面,采用恐吓手段,直接干扰连自身都认定无害的药物的流通……”
很绕嘴,但是这是实情,fda就是干这事儿的,他们后面可有金主哦……
罗恩的官司输了,那么就意味着罗恩完蛋了?
“哦呵呵!”
“恭喜你!”
这是怎么了?
原来,在罗恩回到达拉斯之后,他被允许个人使用t肽素,也就是说,他可以自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