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限度就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就在昨天,香港《娱乐新周刊》在其头版头条的位置刊登了一篇内容极其荒谬,极其恶劣的报道,作为一家媒体,尽管是娱乐媒体,但也需要有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这篇极其错误的报道给读者带来了极其严重的误导作用,给辰少、赵小姐和其他人的声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有鉴于与此,辰少将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和与其相关之人的合法权益。在发布会开始之前,唐朝控股的律师团队已经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起诉书。状告《娱乐新周刊》和接受《娱乐新周刊》采访的倪振侵犯名誉。向《娱乐新周刊》和倪振各自索赔1亿美金的名誉损失的补偿金,并要求两者在法院宣判后的一个星期内于香港所有主流媒体的头版刊登道歉声明。”
“作为香港知名作家倪哐的后人。倪振一直以来都受到较多人的关注,但是倪振却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自觉,不仅言行举止放-荡形-骸,而且多次在媒体上发表针对辰少的恶意言论。”
“只是辰少看在一些人的面子上一直不想与其计较。没想到这次倪振变本加厉,直接升级到了人身攻击的地步。因此在要求倪振赔偿名誉损失补偿金和登报公开道歉的同时,我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