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想起应该小点声,怕被人听见了后果严重,只恨不能抬起一只前蹄来捂住。
它压低了声音对初宁说:“那个家主老瘸子已经放话来,今晚要过来看忘忧,给她压压惊,我估计,多半是借着看忘忧的机会,要来看我!”
初宁实在憋不住,笑得弯下腰去:“你哪来的如此自信,你也说了,人家是老瘸子,不是老太监。放着如花似玉的新娘子不看,要来看你,谁信?”
赫真瞪圆了一双马眼:“我没开玩笑,你认真点好不好?这里的人虽然看着都不怎么顺眼,但是个个都很识货,我送忘忧回来那天,那些人看见我就眼里放光,那个老瘸子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满脸都写着四个字,想要把我据、为、己、有。”
这话倒是不假,晋国以豢养猛兽为荣,对奇珍异兽,人人都很喜爱。景氏有权有势,又擅长狩猎,看到品质上乘的兽类,就忍不住想要变成自己的。偏偏赫真的马形又是那种俊朗得一点不知道收敛的,纯白的鬃毛无风自动,四条长腿简直比得过窈窕的美女,尾巴又是那种既蓬松又顺滑的,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赫真简直要诅天咒地了:“万一老瘸子要骑我怎么办,他那么胖,不得给老子骑成骆驼?”
初宁刚要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