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等情况下无需赘言会倾向于对方,但情感上不至交心的地步。公司里都知道s很罩着我,但我从一开始就撇得很清,后来双方各自都寻得归宿,也没有传什么流言蜚语。现在我是s的得力助手,老板红人的心腹,别的部门经理见面都要客气三分的。
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我对盛极必衰的道理相当明了,所以在这个岌岌可危的钢丝绳上,我并未尾巴上翘,愿意用我,除了我俩之间的那层交往让他清楚了我的为人之外,也是看中我性格比较低调、随和这个缘故。
果然很快一个暗箱操作的巨额招投标项目就流转到我手里。
我需要按照s的指示,把它包装成一个“事后可以公开的秘密”&mdah;即便将来东窗事发,至多也就归结为一场违反同业协定的恶性竞争案例。这就是s的高超手段:利用他人无法觉察的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看起来丝毫不加掩饰,却让人无懈可击&mdah;虽然行业风评可能会受影响,但老板讲出去反而能变成巧取豪夺的骄傲业绩。当然最重要的是,s及关键经手人都能从中大捞一笔。
这次与以往不同,竞标对象实力雄厚,第三方审计监察部门很严,后台操作风险很高,成王败寇在此一役。我有点沉不住气,差点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