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清晰度却超过了用眼睛去看用心去分析。
他甚至于能够感应到,那只狐狸在八十米之内,就驻足不再奔跑,而是小心的潜伏着前进,一直到离自己的洞口,不足十米的时候,明枫秋才睁开眼睛,锐利的视线一下子就看到了狐狸的隐身之地。
那狐狸竟然是一只难得的火狐狸,个头竟然堪比一只小牛犊子大,火色的皮毛在一片萧杀秋景的雨夜里,竟然闪着微红色的光,额头一蕞儿白毛,端的异常诡色晦明。
见明枫秋一眼就看了过来,立即就竖起了全身的毛儿!
微曲起两只前爪,后足着地也是蓄势待发,大约是只要明枫秋一有动作,就扑杀上去!
明枫秋见了狐狸眼睛就是一亮!
皮子挺不错的,给小猫儿做个皮袄绰绰有余了!
火狐狸也戒备万分的看着明枫秋,它郁闷的是,自己千辛万苦甩掉了多少凶兽,第一个找到了这兽王所在地,若能吞吃了兽王,自己就能跻身灵兽行列里了,若是不能吞吃,作为第一个投靠过来的凶兽,也能得到些好处!
狐狸本性狡猾奸诈,尤其是这种活了五百年的凶兽,心思灵活的堪比人类,已经是初具灵智了,虽然不用细细思量里面的详细内容,但是依然依照本心所思所想,第一个到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