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以瑾表示,自证什么?法律上一向主张的是谁告发谁举证,断没有你没什么证据的把人告了,然后让对方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道理。
作为被告方,霍以瑾开微博根本就不是为了解释什么。
总裁大人她总共就发了两条微博,准确的说是——她口述,谢副总代发的两条微博(总裁大人至今还没适应发微博的页面):
1.我是noble服饰的行政总裁霍以瑾,我开微博了。
2.起诉书。
起诉书的贴图里一清二楚的写着霍以瑾把离姗姗给告了。对,没错,告了。理由就是最常见的名誉损害,证据遍布网络,谢副总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准备好了全部的材料。
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对总裁的第十一印象:
对总裁的第十一印象: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霍以瑾简洁明了的两条微博的转发量奇高,当天就上了微博热门话题和热门搜索。
这其中出力的人有很多,成分……很复杂。
最先转发的肯定是替霍以瑾处理微博的谢副总自己的微博和noble服饰的官博,之后他联系了管理霍以瑱微博的助理,霍以瑱的微博在霍以瑱本人大概都不太清楚的情况下,和霍氏国际的官博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