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装的男人正朝着他们的方向笔挺的走过来,连脚下踩着的皮鞋都是火红的。
妖孽!
这是锦瑟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词儿。
风华绝代!
呃——
不,应该是风骚入骨!
这是锦瑟能想到形容这个男人的第二个词儿。
已经走到锦瑟跟前的男人,比女人还要白皙的皮肤,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儿活脱脱儿的勾了女人的魂儿,高挺的鼻梁,又薄又红的唇瓣,让人看着就想咬上一口。
一时间,锦瑟竟是看直了眼儿。
这世界,竟然真有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简直就是视觉震撼呐。
没错,就是美。
美则美,却又不失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
锦瑟想爆粗了:真他妈美啊!
眼前的男人,和庄易同是迷倒万千少女的男人,却是截然不同的风格儿。
一个,颠倒众生。
一个,惑乱众生。
突地,锦瑟的眼前冒出一幅在她看来毫无违和感的画面。
庄易痞痞的往这个大美男跟前儿一站,一条腿儿踩在凳子上,胳膊拄着大腿,大手挑起他性感的下巴,色眯眯的眯着眼儿说:小美人儿,给大爷笑一个。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