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保证。事实上,新婚之妻如果是处女,“杀首子”就不但没有必要,而且愚蠢透顶。
吊诡的是,女人守贞却可能是男人强奸的结果。
这个弯转得实在太大,也只能长话短说。简单地说,守贞在原始时代,原本是女人的权利,也是权力。权利不是义务,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守贞权也一样。因为爱情,只跟某一个男人做爱,是行使;为了快乐,随便跟任何男人上床,是放弃。无论行使还是放弃,都体现了她的自由与尊严。
因此,要想女人不是为她自己,而是为了男人,甚至为未婚男人守贞,就只有剥夺她们的自由,摧毁她们的自尊。强奸,无疑是最直截了当的办法。某些特别恶毒的男人,甚至有可能会选择在月经期强奸。目的,就是要给女性那脆弱的心灵,以沉重而致命的打击。
蛇的狡猾,正在于此;蛇的残忍,也在于此。
现在已难讲清,以性器为武器,是有意还是无意。但可以肯定,男人一旦决定进攻,女人是打不赢的。从此,守贞不再是女人的权利,而是她的义务。她不但可以守贞,而且必须守。至于男人,却可以继续寻花问柳。后来,还可以公开合法地纳妾,半公开半合法地嫖娼,以及玩弄男童。氏族社会的血色黄昏,揭开了部落时代和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