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诸侯的人民则包括三部分:本族臣僚、殷商遗民,以及封地上的原住民。当然,这主要是指鲁、卫、晋、燕之类。其他邦国不一定有殷商遗民,原住民则一定有的,领导班子也一定是他自己的。这就叫“授民”,表示诸侯拥有对那些人民的统治权。这也是周人的一大发明。因为像这样土地和人民并赐,殷商卜辞中没有记录。由此可见,只有周的封建,才是“真封建”。
    第三件事是指定国君,包括命名国号(比如宋、齐、鲁、卫),发表训示(比如《康诰》),赐予受封的象征物(比如冠冕、礼器、仪仗)。这就叫“授爵”,表示诸侯相对独立,权力合法,并拥有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世袭权。
    这三个程序意义重大。
    事实上,封邦建国必须授土、授民、授爵,表现出来的正是周人对“国家概念”的理解。尽管这个时候的邦国,还只是初级阶段的“国家”,甚至不能叫做“国家”。但从此,土地、人民和领袖,就成为我们民族的“国家三要素”。比如新中国的赞美诗《歌唱祖国》,就是第一段唱土地,第二段唱人民,第三段唱领袖。这是周制度的深远影响。
    现实意义也很明显。授土和授民,表示周王才是全世界土地和人民的唯一产权人和法人;授爵,则表示他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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