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个“礼”,怎么会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代道光年间呢?[6]
因为有意义。
意义就在“尊长、养老、敬贤”。按照规定,参加乡饮酒礼的各界人士,六十岁以上的坐,五十岁以下的立。享用的菜肴也不等,年纪越大越多。这就等于向全社会宣示,对长者要尊,对老者要养,对贤者要敬。所以,酒会上要“序齿”(以年龄大小为序),还要“奏乐”,比如“我有嘉宾”的《诗·小雅·鹿鸣》。
实际上周人之德,无非“尊尊”和“亲亲”。尊尊,就是尊敬该尊敬的;亲亲,就是亲爱该亲爱的。人与人如果互敬互爱,社会就和谐太平。因此,尽管后来的乡饮酒礼并没有实质性内容,也要坚持,因为这本身就是德。
显然,有礼必有德,有德必有礼。相反,失礼则缺德,非礼则无德。德是目的,礼是手段;德是内心修养,礼是行为规范。因此,也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比如“冠礼”。
冠礼又叫“婚冠礼”,其实就是贵族子女的“成年礼”。按照西周制度,孩子出生百日,要由父亲“命名”,表示他正式获得生命,成为家庭成员。如果是男孩,六岁开始在家学习,是“家学”。十岁进寄宿学校,是“小学”。十五岁入“辟雍”,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