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儒家那里,礼和乐是俱为一体的,没有乐也就没有礼。何况不孝有三,断后为大,不做爱哪来的儿子?于是孔子只好耐着性子问宰予:父母去世不到三年,你就吃那细粮穿那丝绸,心里好过吗?
    宰予说,好过呀!
    孔子无话可讲,只能气呼呼地对宰予说:汝安则为之!一个君子在居丧之时,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听不进音乐,这才要披麻衣,吃粗粮,住草庐。你既然心安理得,那就为所欲为好了!
    宰予听完,一声不吭就出去了。
    孔子却不能平静。
    在他看来,宰予真是没有爱心。孔子说,丧期为什么定为三年?就因为“三年乃免于父母之怀”。是的,孩子长到三岁,父母亲才不抱了。爹妈抱了你三年,你不该为他们守丧三年吗?何况实际上还只有二十五个月。这样合情合理的事,宰予怎么就想不通呢?11
    然而这场不了了之的辩论,却为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也为礼乐制度找到了人性的根据。
    什么根据?
    爱必须得到回报。
    这一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爱与爱的回报就必须设定为道德,这就是仁;必须设立为制度,这就是礼。礼是仁的制度保证。因为爱,或者仁,或者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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