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颠覆性的。因为华夏文明的正宗和传统,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以礼立序,以乐致和,却未闻“以法治国”也。24
    于是,要德治还是要法治,就成了最后的争鸣。
    德治还是法治
    争论从孔子的时代就开始了。
    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晋国继郑国的子产之后铸刑鼎,把刑法的条款向国民公开。这无疑是法家思想和实践的先声。因为法家的主张,就是“法莫如显”,25 而且就是要“使民知之”。26 事实上,公开才公正,公正才公平,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
    然而孔夫子反对。
    反对的原因是要维护礼治,维护礼治就不能公布刑法。因为礼治的核心是尊尊,也叫尊贵。其中第一个字是动词,也是谓语,即尊崇。第二个字是名词,也是宾语,即尊者。刑法的条款由尊者或贵族掌握,刑罚的裁量权由他们把持,就是尊贵的体现之一。
    所以孔子说:民在鼎矣,何以尊贵?27
    在,读如察,意思也是察。也就是说,民众都能看见鼎上的律条,知道什么合法什么犯法,也知道犯法之后受什么惩罚,凭什么还要尊崇贵人?
    他们只会尊崇刑鼎。
    如此说来,孔子是要维护贵族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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