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望尽失,民间结党营私,帝国危在旦夕。
    问题是,何以如此呢?
    李斯认为,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为思想不统一,学术太自由,民间思想的影响大于官方号令。因此,唯有禁绝私学,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4
    于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华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秦始皇坑杀的也不是什么儒,更不是意见领袖,反倒无妨说是一群江湖骗子。但,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余人,称之为暴戾总是不过分的。
    关键是焚书。
    焚书是事实。不过焚书的直接动机,却未必意在毁灭文化,更主要的还是钳制言论。当时的惩罚条例是:焚书令下达三十天还没烧书的,黥(读如擎)为城旦(额头或脸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刑期四年);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
    惩罚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谈巷议。
    由此可见,焚书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议论国是的可能。这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里,则多半自认为理直气壮。因为废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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