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我当时心里一生气,没再回他,而是拖着发麻的双腿从洗手间出来,准备回去好好跟黎耀凡商讨下,如何控制装疯卖傻的尺度,以确保我不会被恶心死。
然而,就在我气势汹汹地准备前往总裁办公室的途中,却正好遇到了大楼的收发,将一叠信件递到了我手上。我随手翻阅了下,大多都是寄给黎耀凡的,唯独一个浅绿色的信封上,用方正的钢笔字迹写着:沈千星亲启
寄给我的信?这让我大为惊讶,更让我惊讶的是,这字迹十分熟悉,一看便是出自夏司桀的手笔。自从上次医院一别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小桀的消息了,我原以为他已经回车队不再打算理我,不曾想他竟然会给我写信,自然迫不及待地拆了开来。
在与信封同色系的信纸上,用蓝色的钢笔写着几行小字:
千星,我最终决定留下来,不再回车队,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有些事该学会面对。之前我做了一些很冲动的事,让你为难是我的错,希望你能够原谅我。下周三是我的生日,如果你能原谅我,就请以朋友的身份来参加我的生日party,我会一直等你。——桀
除此之外,信封里还有一张party的邀请函,写明了时间、地点。显然,小桀这次很有诚心,希望能够化解我们之间尴尬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