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五常”的观念。
    这一点,在恺撒被刺事件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前面说过,布鲁图等人刺杀恺撒,是为了阻止帝制、保卫共和。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正义的,但在当时却弄得人人喊打。倒不是共和制度不得人心,更不是变成帝国乃人心所向。他们成为过街老鼠,仅仅因为犯了众怒。
    为什么会犯众怒呢?
    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指出了两点。
    第一,元老院全体议员曾集体宣誓,誓死保卫恺撒的人身安全。这种誓言在罗马属于最高等级:无须人质也无须担保,却具有公共效力。因为宣誓人都是公众人物,从来就视名誉如生命,不会也不敢背叛誓言。
    第二,恺撒在罗马被尊为国父,有着父亲般的神圣光环,遗嘱中又交待要将遗产分赠罗马公民。因此,对于罗马人来说,布鲁图等宣过誓的人刺杀恺撒,就不但是背信弃义,而且是弑父弑君,是可忍孰不可忍!
    难怪愤怒的民众会把共和国的保卫者称为“弑父者”,一个个恨不得亮出复仇之剑。这种情感,中国人不难理解。《后汉书》说罗马“有类中国”,看来也有道理。
    中国与罗马,确实具有可比性。
    不过,我决定写这本《两汉两罗马》,却并非仅仅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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