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工艺品,就是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堤腾野所持的凶器,在苏薇小姐报警之后,警方赶到并取证带走,后经过化验,其上的血迹证实为被害人郭琦先生所有,同时还在工艺品上检测出犯罪嫌疑人堤腾野,与公寓同租者朵恩女士的清晰指纹。
“当然,朵恩小姐案发现场有绝对不在场的证据,哈佛校外的‘黑桃A’酒吧里,至少有几十人能为她作证,指纹明显是平时正常接触中所留下来的。”
法官与陪审团成员逐一查看了证物,并检查过警方出示的化验结果后,确认证物真实有效。
“辩方律师,本庭最后问你,还有需要申辩的地方吗?”法官正色道。
这无疑是最后通牒,因为你再不挣扎一下,就半点机会没有,如今人证物证俱在,犯罪事实已然坐定,按照司法流程,他已经可以做出判决。
按照辩方律师的尿性,现场众人基本不抱太大希望,再说了,即便他现在站起来申辩,又有什么鸟用?
所有人都感觉这场官司已经可以落锤宣判了,然而就在这时……
“是的,法官大人,我当然要进行申辩。”
“哗——”
此言一出,现场众人还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