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程度上已经很像胡喜喜了。
“服务员,麻烦你打包一个焦糖炖蛋,要哦。”陈天云看看手表,这个时候胡喜喜应该差不多吃完饭了,那他送过去刚好。
胡喜喜就是一个馋猫,带着减肥的旗号不断地胡吃海塞,所幸她的运动量很足,不至于发胖。否则以她一天进食这么多热量,不变猪才怪。
“吃了还要打包啊?你真那么喜欢吃?”朱晴子好笑地看着他。
“不是,给我女朋友打包的,她最喜欢吃这个甜品。”陈天云眉开眼笑,当一个男人无论说什么,总有办法把话题往那女人身上绕的时候,证明他确实爱惨了这个女人,可朱晴子不懂,她不认为胡喜喜可以收服陈天云的心。一个基本没特色的女子,没文化,粗俗,带着孩子,不上班,终日邋遢,若不是老爷子喜欢,她又如何能登堂入室,住在陈家?
她忽然倏然一惊,自己在干什么?难道真的喜欢陈天云了?她看了陈天云一眼,儒雅帅气,斯文大方,尊贵而高品位,这样的男人,她为什么不能喜欢?如此一想,便又心安理得起来了。
朱晴子的心思是,如今老爷子喜欢她妈妈,那她一个星期带着妈妈去几天,以她的文雅和修养,加上有妈妈在,老爷子一定会更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