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要他和柳絮分手,也就不想在和她怄气了,却又有些狐疑,许晴到底要他签什么合同。当即拿起那份文件,查看起来。
不料第一眼看去,映入眼帘的竟是四个大字“卖身协议”,再仔细查看了一下协议内容,只见里面的条款足足列了八十七条,而内容却让时浩东苦笑不得。
原来,许晴要让时浩东签订的卖身协议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时浩东必须要当她的男朋友,再时浩东还清债务之前,不得提出分手两个字,更不许娶别的女人为妻。
原本二人在之前口头上调笑的时候,也说过男女关系的事情,不过她觉得既然有这么好的机会,当然要郑重重申一下,免得浪费了机会,而且四千万的数目在她看来,时浩东最少是无法偿还的了,也就是说可以控制住时浩东,至少也要逼得他不能娶别的女人。
而接下来的条条款款,更是将时浩东的人身自由限制到了极致,什么打电话随传随到啊,每天必须最少打一个电话啊,帮她洗衣服啊,做饭啊,总而言之,凡是能想到的生活中的琐碎事情都包括在内。
四千万的数额对她来说虽然也不算什么小数目,但是她知道这次的事件是突发事件,时浩东也不想,更何况她本就有心要支持时浩东,这笔钱只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