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春凤年轻长得好,人也勤快,加上她的针线活和做饭都都很好,所以在罗大山的心目中,比高月强多了,可是她根本不喜欢大山,知道他有这个心思,她就赶紧走了。
“邓春凤不想回村受气。干脆就留在张予桐家打杂了。包吃住,一个月也给不了几个钱,可她已经很知足了。大山知道了经常去找她,春凤没办法了,只能跟我说了。”高月都不敢抬头看我,太丢人了。
我皱起了眉头,心道罗大山还真是够风流的,差点手都残废了,都不知悔改,一边求着高月原谅,还一边想和别人,这就是个混账男人!
高月说:“我就寻思着,有机会你让张予桐想个法子,让她走吧。没地方收留,她不会留在城里的。大山也就不用惦记了。不然都是一个村的,传出去名声不好听。”
我答应了,这两方面都是可怜人,这事儿还真是很为难。
高月走了,大嫂给我盛汤喝,问我啥事,我就说了。
大嫂也没说啥,本来她就不认识邓春凤。
她只是叹了口气:“现如今这人都一点点的变了。女的不想受气,男的狠心的也多起来。”
我笑了笑,大嫂以前总觉得女人应该把人生都锁定在一个男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