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文人所能做的,为之不多的营生,卖字。
自上元夜,乌伤城灯会之时,骆宾王初露笔迹于市井,所见之人,无不为之特异字形书法而惊叹。纷纷上前围观而求字,仅是一夜润笔之所得,就足有两百余文,够得他们一家吃喝一月之久。
是以,自上元夜之后,每隔一月,当家中再有拮据之时,骆宾王便会再次入县提笔,赚取些家用。这一来二去,卖出了数十幅字画之后,骆宾王书法的名头日显,想要求得他亲笔所书之墨宝者也渐多,到了近几个月里,便是骆宾王不再出摊儿。{第一看书}也时常会有人及到家里来求字,而所出润笔的费用,也是日益增多,尤其是前日,有人竟以每幅十贯的银钱,一下求得了五幅,让骆府内的余钱,一下增到了百贯之多,同时,也让骆宾王有了收笔之心。
卖字以赚润笔。终不是正途,以前上街卖字,是生活所迫,衣食所逼,并不会得人以口舌。但是现在。衣食无忧,且还略有富足,若是还以此谋利,日后若是入仕,必为人所耻笑。
“便是我儿不说,娘也有劝阻之意,”骆李氏慈爱地看了儿子一眼,道:“卖字营生,非你当为,以我儿之才学。日后是要为官为仕之人,岂能把时光全都费在这偏旁小道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