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令见小偷要立刻说话,摇了摇头,做了个“嘘”的动作,从容地指了指下头:“你先不用表态。一会儿跟我们去派出所,带走你之后,我会多带几个人,把这里仔细地找一遍。到时候,你认罪态度良好与否,我就明白了。”
“我再找找...”小偷一听,知道躲不开了,然后接着又钻了进去,从里面拿出来一个金戒指。
这都能偷?陆令也是有些服,这确实有些专业了...
“来,现场指认一下”,陆令道:“当着我这执法记录仪的面,先把你怎么偷的,说清楚了。”
“好...我今天上午就来赶集,先是...”
这小偷绝对是个惯犯,属于“不见棺材不落泪、见了棺材立刻跪”那种,知道这情况被警察人赃俱获是没有办法逃避的,他本身就是累犯,在监狱里零零散散地待了七八年,对盗窃方面法律的理解,比陆令还高。他现在掐指一算,都能算出来自己偷这几样能判多久。
这种老惯犯,只要知道躲不掉,非常配合,坦白确实能少判点。
“行,你拿上东西,跟我走”,陆令拿出手铐给小偷铐上,带着就往外走,跟门口的大姐说道:“先把门锁上,一会儿我们的人可能会过来把这里面再翻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