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接下来的剧情,就如同狗血的电视剧一般,红衣一边对书生说,希望在成婚之前,保留处子之身,一边和某位富家公子纵情的苟且。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天天在苟且,哪能没风险?书生无意间撞破了这对奸夫淫妇的好事,顿时火冒三丈,端着刀冲了上去。然后,书生用他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这拿笔和拿刀完全是两个概念。书生被奸夫打的满地找牙,直接昏迷。然后被对方诬告,企图行凶,红衣更是翻脸比翻书还快,诬告书生,企图强奸。
在明朝当时,官府断案的效率之高,是有目共睹的。更别说,是已经被奸夫买通的那位县令了。那办案的速度快得,简直是令人发指。书生在昏迷的这一段过程中,所有的审讯工作就已经全部完成,等他醒来的时候,看到第一眼,就是一把杀气腾腾的钢刀,第二眼,才是那对在一旁幸灾乐祸的奸夫淫妇。
书生终于明白了前因后果,顿时怨气滔天。而行刑的时候,更是悲催,本来书生被判得的是腰斩,结果那刽子手觉得这样砍,肠子什么都流出来,打扫起来不方便,于是就直接砍断了书生的双腿,然后丢到了乱葬岗草草了事。
这下子,刽子手是爽了,书生就悲催了。本来可以一刀了事,现在得硬生生痛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