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质八万。”按缺文疑为“十亩”二字。

    (4)亩一千六百余:“故王汶田,顷九十亩,贾(价)卅一万。”

    (4)亩二千:“田卅亩,质六万。”又,“田顷五十亩,直卅万。”

    以上除第(1)项外,亩价均在一千钱至二千钱之间,也是汉代中等土地的一般价格。

    两汉土地价格,贵者可达亩值一金,即一万钱,这种土地称为膏腴,或者是人们认为风水好的坟地。如《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说:“酆鄗之间,号为土膏,其价亩一金。”《后汉书》卷一百一十《杜笃传》载其《论都赋》云:“厥土之膏,亩价一金。”王符《潜夫论》也说:“中州内郡,规地扩境不能半边,而口户百万,田亩一全。”王宗炎说:“全当作金,谓直贵也。”②亦是亩价一万。

    这种亩值一金的价格,在传世碑券中也可以找到证明。如《汉堂邑令费凤碑》云:“祖业良田,亩值一金。”③传世东汉延光中《李德买地券》亦云:“买地一亩余,价值钱万二千。”④

    当然,无论是文献中还是碑券中,所说的亩价一金,一般是泛言其贵,并不是说亩价不多不少恰好是一万钱。

    由此可以断定,汉简所载亩值一百钱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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