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汉代家庭的生活消费
和集团的消费,社会生产就无法进行,人类自身也无从繁衍。

    不同的消费方式反映不同的文化传统。在以家庭为本位的中国古代社会,个人的消费不占重要地位,生活消费通常集中表现为家庭消费,而.养生j和‘送死‘则是家庭消费的两大项目。本文拟结合历史文献和考古材料,对汉代的‘养生‘和‘送死‘进行一些考察。

    一、‘养生‘:最低限度的生存消费

    中国古代所谓‘养生‘,既指自身的物质生活享受,也指子女对父母的奉养乃至整个家庭的生活消费。孟子说:‘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孟子·梁惠王上》)他所说的‘养生‘,即包括‘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孟子·梁惠王上》)的整个家庭的生活消费。《盐铁论·本议》说:‘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柟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絺纻,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这里的‘养生‘也是就各个家庭的生活消费而言的。

    ‘养生‘的消费水平,与人们的消费观念有关。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生活样式,由此也产生了各个时代和各个地区之间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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