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二) 作者钱穆
正名定义,他们都是专向皇帝谏诤过失的。唐制,皇帝朝见文武百官后,通常没有特殊事情,很快就散朝。散朝后,皇帝另和宰相从容讨论,这时候旁人不得参加,而门下省的谏官们独在例外,他们常得随从宰相参加列席。这因宰相有时有不便同皇帝直接讲的话,却可让这些小官口里讲。皇帝若生气,也无法直接对宰相。他们讲的对,固然好,讲错了,也无妨大体。因为他们的名义就是谏官,本来要他们开口讲话。他们人微言轻,阶位不高,讲差话也自可愿。所谓言者无罪,听者足戒。有他们随从在宰相身旁,宰相可免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要讲的话,却由他们口里讲了,这是政治上的一种技术问题。这些技术,当然也由于一种理想之需要而生。所谓理想需要者,便是君权相权间之调节。这一关系如下:

    皇帝——宰相——谏官——

    皇帝用宰相,宰相用谏官,谏官的职责是专门谏诤皇帝的过失。这和御史大夫不同。御史大夫是监察政府百官的,谏官不监察政府,他只纠绳皇帝。如是,若把谏官也看作是监察官,则中国历史上之监察官,应分台谏两种。台是指的御史台。唐代的台官,虽说是天子的耳目,而唐代的谏官,则是宰相的唇舌。御史监察权在唐代已离相权而独立,但谏诤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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