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御手、乘车战士和车属步兵三部分。
步兵是秦军的主要兵种,称为‘材官‘。有轻装步兵与重装步兵之分。轻装步兵不穿铠甲,行动灵活,战时以弓弩杀伤远距离敌人。重装步兵身着铠甲,待与敌人接近时,以戈、矛、钺、殳等兵器与敌格斗。这种区分,是由武器装备和战斗需要决定的,在军制史上是一大进步。
秦军作战时多以车、步、骑诸兵种混合编队,协同战斗,既可发挥各种兵器特长,又能弥补各兵种的缺点。从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出土的情况看,在一个数千人组成的军阵中,有执矛持钺的步兵,有驾驭战车的车兵,也有策马而立的骑兵。诸兵种各司其职,默契配合。
秦朝实行普遍征兵制,凡适龄男子都必须在专门的名册登记,并开始服徭役,当时称此为‘
傅籍‘。‘傅籍‘年龄从17岁开始,至60岁为止(有爵位者止于56岁)。‘傅籍‘者一律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去京师或边疆,统称‘正卒‘;每一成年男子,除二年兵役外,还需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担负修筑城垣、道路及运输等
任务,到期更换,故称‘更卒‘。这种全国性按年龄征发的普遍征兵制,对后代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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