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挥宫廷卫兵的卫尉,有卫戍京城地区的中尉,有监督武官的护军都尉。有些带”尉”的官职则是文官,比如廷尉掌司法审判,主爵中尉掌爵位封赏,一直是文官官职。
在出征作战时则会任命大将军、上将军、将军、裨将军等表示级别的不同名号的指挥官。地方也采用文武分别的制度,郡尉、县尉分掌地方军队的指挥并负责地方的防卫与治安。在各地交通要道还设置关卡,派出“关都尉”进行守卫警戒。
汉代基本沿袭秦制,仍然以“尉”作为武官统称,而明确文武官员以其每年的俸禄数量来表示级别。太尉(以后改称大司马)作为最高武官,列“三公”,年俸号为“万石”(实际4200斛)。三公以下的“九卿”,年俸号“中二千石”(实际2160斛),武官列为九卿的有光禄勋(郎中令改称)、卫尉。执金吾(中尉改称)虽然不列为九卿,但也是“中二千石”。这些朝廷最高级武官的主要副手称“丞”,一般有2人,级别为“千石”(实际960斛)。此外武帝时又设置城门、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级别略低,号“二千石”(实际1440斛)。地方郡尉级别相比“二千石”的郡守略低,为“比二千石”(实际1200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