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之下没有传文;而甲本和乙本的《服传》都只有传文而没有经文,即所谓‘单传本‘,与今天所见经、传合一的文本不同,证明西汉时经文和传文是各自独立成书的。郑玄注《仪礼》时,认为二戴本‘尊卑吉凶杂乱‘,不可取从;而刘向《别录》本‘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所以采用的是刘向《别录》本。
《仪礼》十七篇的内容,及于上古贵族生活的各个方面。宋人王应麟依照《周礼·春官·大宗伯》对礼的划分方法,将十七篇分为四类:《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等三篇记祭祀鬼神、祈求福佑之礼,属于吉礼;《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等四篇记丧葬之礼,属于凶礼;《士相见礼》、《聘礼》、《觐礼》等三篇记宾主相见之礼,属于宾礼;《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公食大夫礼》等七篇记冠昏、宾射、燕飨之礼,属于嘉礼。其实,《仪礼》的篇数至今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郑玄引刘向《别录》,说《仪礼》为十七篇,但又说《别录》称《既夕礼》为《士丧礼下篇》,称《有司彻》为《少牢下篇》,如此,则《别录》所见《仪礼》应该只有十五篇,可能另有两篇已经失传。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