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打仗,这又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现在的刺史职权更大了?”
“大人,这几年叛乱迭起,战火纷飞。天子为了能够及时平叛,常常赐节符于刺史并授以军政大权,但这只是非常举措,并不是惯例。”余鹏解释道,“我大汉国刺史监察之制始于孝武皇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孝武皇帝在全国各州设刺史部,州刺史假印绶,秩六百石,任期九年,期满可升任郡守,秩卑而权重。州刺史每年八月开始巡行所部郡国,年底回京奏报。州刺史监察六件事,一是监察地方各豪族大户是否触犯礼制并田造宅、以强欺弱、以众欺寡;二是监察郡守是否奉行诏书、遵守典制,有没有背公向私、曲解诏书以自谋利、侵扰百姓、聚敛为**;三是郡守是否任意断案、不秉公执法以及治内自然灾害和妖异祥瑞、流言蜚语;四是郡守是否为国家公正选拔人才;五是郡守子弟是否横行不法;六是郡守是否勾结豪强、收受贿赂、损改正令。州刺史的职权仅限于这六个方面,除此之外,其他诸事均不在刺史部监察之列。
“本朝过去也有将刺史改为州牧的先例,但后来因为州牧权重,导致吏治**,随即又改了回来。先帝去年下旨将冀州、豫州、兖州、益州等数州刺史部改为了州牧,并州不在其列。今春先帝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