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十一章 长河落日 第二十四节
,是天子授予他统帅大军的权力。他不能任意调动军队,否则形同谋逆,要诛杀九族。

    他无权任意处置叛逆,更无权任意处置官吏,他的所作所为要受到大汉律法的束缚,不能有丝毫的逾越。

    拥有这道遗诏,和失去这道遗诏,大将军所拥有的权柄有天壤之别。兵权再大,相权再膨胀,最后都要受制于皇权,而这道遗诏所赋予的权力和李弘所拥有的武力相结合后,等于拥有了超越皇权的权力,大将军怎么可能会放弃?

    只要拥有这道遗诏,只要拥有这个权柄,只要大汉的皇权没有强大到足够镇制李弘,只要天下还没有彻底稳定,李弘随时都可以高举

    “奉先帝遗诏匡扶社稷”的大旗为所欲为。他可以重建皇统和朝廷,可以重建大汉律法,可以重新开创中兴大业,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

    所以,在中兴大业没有成功之前,李弘宁愿交出兵权,也绝不愿意交出这道效力尚存的先帝遗诏,交出手里最大的权力。

    但现在他被逼得没有退路了。新官制已经拿出了方案,皇权和相权严重失衡,皇权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如果置之不理,任由发展,中兴大业将岌岌可危,十四年的努力很可能毁于旦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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