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儒家仁德治国的根本,是对人的最基本要求。
人们为了表达自己的孝行,首先提倡厚葬。厚葬之风自秦开始,到本朝更是愈演愈烈。
曾有人对厚葬习俗感叹说,
“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富者奢僭,贫者殚财,法令不能禁,礼仪不能达。”因为埋葬死者而弄得倾家荡产,而卖身为奴,而贪赃枉法,而铤而走险者比比皆是,致使活着的人往往无法维持生活,境遇悲惨。
孝文皇帝、孝景皇帝、光武皇帝都曾针对这一弊病而提倡
“薄葬送终”,甚至下诏颁令,但收效甚微。原因很简单,本朝奉行的是儒家学说,要求人们学习《四五经》,加强
“六艺”的教育,通过道德、名节、礼法和知识的教养和修习,使受教者的日常生活包括衣食住行、待人接物等等,都要接近儒家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社会上做一个仁、义、礼、智、信五常毕备的拳拳志士,成为温、良、恭、俭、让五德在身的彬彬君子。
试想在忠孝仁义礼已经深入一个民族、一个王朝骨髓的情况下,一道法令能遏制人们对
“孝”的尊崇吗?物极必反,这个问题在大汉稳定时期或许对社稷的危害不严重,但在如今天下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