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刑徒 > 正文 曹无伤
。”这一来二去,就将这一桩大功落实在了曹无伤的名下。只是这种认定不是没有争议的,《史记会注考证》引周寿昌曰:“沛公此时左司马尚有孔聚、陈贺、唐厉、不止曹无伤一人。《功臣表》可证。”但菜九以为,这个功劳可能还真应该归之于曹无伤。因为另几人是汉之功臣,如果是他们中某人所为,直接说就是了,何必只保留官职而不提姓名。可能的原因是曹无伤已成了罪人,不便提。而击杀秦郡守之功又是反秦战事之最可称道者,不容没去,故有此种记载方式。当然,记不住人的姓名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但考虑到沛公部此时刚刚起兵,部队的建制尚属草创,是否有官衔名号还很成问题,此官职极有可能是rì后追记的。

    非常奇怪的是,考查追随刘邦起兵的几个亲信:曹参、周勃、樊哙、夏侯婴、周绁的早期官职,竟与司马之职无一丝一毫的联系。司马之职更像是楚制,而刘邦部沿用的官职更多的是参照了秦制。比如樊哙、曹参等人均是由七大夫而五大夫,继而为执帛或执圭,再没见司马之职。菜九以为,此职或者非刘邦主干部队的官职,更可能先为刘邦的兄弟部队吕泽部所专有,因为吕泽所部用楚制更多。司马官职可能不低,灌婴击楚最后一战的功劳薄上还特意记了“降左右司马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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